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09-5-7 08:54:46

浦江会计--会员群章程

浦江会计--会员群章程

为了确保浦江会计--会员群的文明交流和规范发展,经管理员会议研究,在遵守《腾讯网站服务条款》的前提下,特制定《浦江会计--会员群章程》,并严格落实到QQ群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凡加入此群的,视同认可并遵守每一项章程所规定的内容。

第一条   本群旨在为浦江县会计同仁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营造学术氛围,与在线互动,促进浦江财会退税论坛的发展。
第二条   本群暂定为收费会员制QQ群,群内成员必须按年缴纳一定的会员费用。
第三条   本群采用实名制,群名片的设置原则是单位+真实姓名,个别可不写单位名称。
第四条   成员发言不得有以下行为:
(1)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言论;
(2)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3)公然侮辱、诽谤、恶意攻击他人;
(4)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商业广告;
(5)发布与浦江财会退税论坛、及本群主要交流内容无关的网站链接;
(6)在他人讨论时,执意偏离话题,干扰正常的讨论秩序;
(7)故意传播病毒,或带病毒发言。
第五条   成员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参加群讨论和发表自己的作品;
(2)解答其它成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3)对本群提出建议和意见;
(4)群内成员在群内提出问题,不能得到满意解答的,可到浦江财会退税论坛(http://www.pjckts.cn)发贴求助,若问题比较急的,可直接联系相关管理员;
(5)劝阻和向管理员举报有违反第四条规定的行为;      
(6)本群的收费成员在浦江财会退税论坛(http://www.pjckts.cn)享有特殊会员的优先权利,其在相应版块上发布的问题求助贴,将得到优先解答;
(7)群内成员在提问前,请先到浦江财会退税论坛(http://www.pjckts.cn)相应的版块进行浏览、搜索贴子,若无法查找到相应贴子,再进行群内提问和论坛发贴求助;
第六条   本群由创建者、管理员共同管理。首届管理员由创建者指定或成员自荐,以后可由群内成员推选产生,并对管理员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分工。
第七条   管理员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执行创建者的决定;
(2)向创建者提出和反馈成员对本群的建议及意见;
(3)组织商议和确定讨论话题,并及时发布群内公告;
(4)在线管理员应及时解答群内成员提出的各种问题;
(5)随时和定期对有违反第四条规定或不履行义务的成员进行清理;
(6)管理员应经常在线,在线时间一天一般不少于3-4小时。
第八条   本群定期征集讨论话题,并在一定时间内举行话题讨论,此类话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群成员比较关心的话题。讨论形式有:
(1)网上集中讨论:成员在指定时间加入一个固定的专用QQ群,针对当前话题进行讨论。此群在本话题讨论结束后,除了管理员之外,其他成员一律离开。
(2)现场讨论:每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确定一个大话题,定地点、定时间现场进行讨论。
(3)例会讨论:每月一次,可不定话题,自由讨论,现场交流。
第九条   本群为收费群。对每一位加入本群的成员暂定每人每年收费100元,以后视上一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会费的主要用途:
(1)一般小规模的群成员聚会讨论的费用支出(大型聚会,按活动支出情况,按AA制的原则另行安排);
(2)浦江财会退税论坛(http://www.pjckts.cn)的费用支出(暂时是使用免费空间,以后视发展情况、条件成熟后,准备购买相应的空间,域名的注册费用暂时由洪磊垫付);
(3)浦江财会退税交流各QQ群的日常维护费用;
(4)聘请其他人员参加本群讨论活动时的一些费用支出等等。
    第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由浦江会计--会员群管理员会议负责。



                                             浦江会计--会员群
                                                  2009年4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浦江会计--会员群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