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08-2-1 09:26:02

浙江地税系统公告

系统公告:
所有纳税人注意:按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要求,原采取按月预缴方式的纳税人,2008年一季度改为按季度预缴。浙江省地方税务局http://etax.zjds.gov.cn/news/images/spacer.gif[ 2008/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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