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工商税务部门实行“证照联办”便民措施
我县工商税务部门实行“证照联办”便民措施 2009-09-16 09:10:52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9 文字大小:【大】【中】【小】为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整改落实,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从7月1日起,县国税局、地税局共同在工商局各工商所的登记窗口设立税务登记办证窗口,实施工商和国地税三方的联合办照办证制度。办证窗口随《营业执照》同时发放《税务登记证》、《税务事项告知书》,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执行统一的税务登记代码。工商登记户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应先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然后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最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手续。这项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工商与税务登记的协作管理,实现了工商、税务信息共享;同时,也为经营户办证办照提供了“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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