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09-9-17 15:05:57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地税发票真伪辨别方式的通知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地税发票真伪辨别方式的通知
2009-9-16 9:29:23 发票受票人(单位):
  近段时间,发票违法犯罪现象较为严重,假发票越来越多,造假手段也日益高明,为保护广大发票受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方便受票人查询发票真伪,现将发票查询方式和鉴定渠道告知如下:
  一、查询方式
  1.网上自助查询
  受票人有条件上网的,可登录《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地址为:ETAX.ZJDS.GOV.CN)或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地址为:WWW.ZJDS.GOV.CN),在发票查询界面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选择税务局(指发票管辖税务机关)(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后,系统根据发票发售信息进行初审,结果为:
  (1)已发售的发票,系统直接在网页上显示发票领购单位(个人)名称、出售税务机关、是否已缴销等信息,受票人仔细核对领购单位(个人)名称与发票印章是否一致,一致的则该发票存在;如果不一致,则该票虽存在且已发售,但是领购单位使用不规范,应及时向电脑显示的该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反映或向12366举报。
  (2)系统提示“您所查询的代码为‘×××××××××××××’,号码为‘××××××××’的发票尚未出售,请仔细核对发票代码及号码,如有疑问,可向当地地税部门申请鉴定”,则说明发票尚未发售,可初步认定为假票。
  2.语音电话查询
  (1)受票人可拨打电话12366进入地税机关《12366语音特服系统》,根据提示接通人工坐席后告知其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时间、票面金额、开票单位(印章)等项目后,由《12366语音特服系统》坐席人员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将以电话方式回复受票人。
  (2)受票人也可拨打主管税务分局的电话(江北分局:82309012、江南分局:82468804、汤溪分局:82666544、孝顺分局:82953060)或金华市局的电话(82468884)进行查询,对假票可直接向金华市地方税务局举报中心(电话:82309000)举报。
  3.持票上门查询
  受票人对网上或语音查询有疑义的发票,或者票面金额较大(5000元以上)的,可持票上门申请查询。考虑到税务部门工作量和人手问题,特作如下原则性规定:
  (1)一次查询发票在100份以下的,受票人直接至分局办税大厅发票管理窗口查询;
  (2)一次查询发票超过100份部分,可由分局发票管理窗口联系市局征管处开展查询。
  一般情况下查询在当日办结。如当日不能办结的,由受票人将发票带回,受票人与受理人商定具体时间后再继续查询。
  二、发票鉴定
  对于有疑义的发票,可持票向我局发票管理部门(征管处)申请鉴定。发票管理部门根据发票内容进行初审,属本省地税发票的,对照《浙江省地税发票样本》的票样,结果为:
  A、若防伪措施明显不符票样的,可认定为假票。
  B、如符合票样但不属本级税务机关管辖的发票(同一数据库),通知纳税人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发票真伪鉴定;
  C、符合票样且属本级税务机关管辖的发票,视受票人要求制发《发票鉴定结果证明书》(FP038)。
市局发票管理部门(征管处)对鉴定为真票的,将发票交还申请人;鉴定结果为假票的,收缴假发票。同时,将假票信息上传省库,将假票转税务分局日常税源管理岗或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受票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且市局发票管理部门(征管处)直接受理的,鉴定工作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由分局受理相关资料转交市局发票管理部门(征管处)鉴定的,鉴定工作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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