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09-11-20 09:30:41

红字发票升级常见问题解答

红字发票升级常见问题解答   http://www.szhtxx.com  时间:2008-10-7  阅读:1709次----------------------------------------------------------------------------------------------------------------------- 1.实现了红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化管理后,企业开具发票主要有哪些变化 ?
答:主要是企业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包括废旧物资发票)时发生了变化,升级前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必须输入对应的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升级后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则必须输入通知单编号。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及各种正数发票均无变化。
2.如果企业的开票系统在升级为V6.13之前已经取得了手工通知单,升级后若需开具该张红字发票,此时是否需要重新申请通知单?
答:不需要,企业可以根据已获得的手工通知单来开具该张红字发票,编号前十位固定输入1234569911,后六位为旧通知单编号的后6位(若旧通知单编号超过6位,则取其后6位;若不足6位则前面填0补齐)。但需注意,必须在税局要求的有效时间点前使用上述编码规则进行开具。  
3.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点击“负数”后需选择“直接开具”或“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分别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答“直接开具”是指销方在获得通知单后,采用手工输入通知单编号等信息的方式开具红字发票。无论是购方申请还是销方申请,销方都可以在取得通知单后利用该功能开具红字发票。
“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是指销方采用直接导入从税务端获得的通知单电子文件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在销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下,才能从销方税务机关导出通知单电子文件。
4. 在利用“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功能开具负数发票时,选择了XML文件,但系统提示“非本企业红字发票通知单,不能开具”或“通知单号校验未通过”,是何原因?
答:这是由于选择的XML文件不是从税务端导出的合法通知单文件造成,如可能选择的是本企业开具后导出的红字发票申请单文件或不合法的通知单文件。从开票系统中导出的红字发票申请单文件命名规则为:‘税号’+‘_’+‘开票机号’+‘_’+‘年月’+‘序号’,而从税务端导出的红字发票通知单文件命名规则为:‘销方税号前6位’+‘年月’+‘序号’+‘校验位’,对两者应加以区分。
5.直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必须输入通知单编号,那正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不是可以不输入?
答:是否输入正数发票代码、号码需视通知单内容而定,如果通知单上有对应的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则需输入,否则,不需输入代码、号码。
6.在开票系统V6.13中填开申请单时,什么情况下需要输入蓝字发票的代码与号码?
答:在购方申请开具并选择未抵扣与销方申请开具时需输入蓝字发票代码与号码,由购方申请开具且选择已抵扣时无需输入蓝字发票代码与号码。
7.根据获得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如果在尚未抄税时发现开具的红字发票有误,是否可以作废该张红字发票?作废后如果仍要开具此张红字发票,是否需要重新申请通知单?
答:在尚未抄税时,可以作废已开具的红字发票。作废后仍可根据原通知单开具正确的红字发票,无需重新申请开具。
8.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保存后的申请单进行修改与删除?
答:开票系统V6.13对已开具申请单的修改与删除没有时间限制,但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删除。
9.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知单?
答 ①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的,需要  作进项税额转出;②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的;④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⑤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
10.销售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知单?
答:①由于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②由于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必须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11.目前哪几类发票需要依据税务机关的通知单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受通知单的管理,其中对应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通知单上没有打印税率和税额,左上角打印了“废旧物资”字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不受通知单管理的限制。
12.同一份通知单可以对应多份红字专用发票吗?
答: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通知单与红字专用发票必须要一一对应。目前,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校验输入的通知单编号是否已开具过红字专用发票,从而避免一份通知单重复开具多份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况。
13.同一份蓝字专用发票可以对应多份通知单吗?
答:可以,一份蓝字专用发票可以分多次红冲,但在开具通知单时,系统将自动校验对应同一份蓝字专用发票的多份通知单的合计金额、税额是否大于该份蓝字专用发票的金额、税额,如果大于,则不允许开具。
14.通知单编号是全国唯一的吗?
答:是的,在防伪税控税务端系统填开通知单时,系统自动生成通知单编号,共16位,第1-6位是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第7-10位是年份月份,第11-15位是通知单顺序号,第16位是校验位,可有效防止企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因录入错误导致无法销单的情况。
15.填开红字发票申请单时可以填多少行商品?
答:最多可以填8行商品。
16. 企业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后,已打印出该申请单,但在前往税局的途中不慎将打印出的申请单丢失,此时企业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可以在开票系统中重新打印该张申请单,或者将该申请单导出到介质中提交给税务机关。
17.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知单》时,分哪几种情况?
答:①专用发票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②专用发票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购买方填报《申请单》时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③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④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8.销售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知单》?
答:①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应该及时发现开票错误,若开票当月发现的则作废处理,次月发现的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若下下月才发现错误则可与购买方协商按照拒收处理。)
19.目前哪几类发票需要依据税务机关的《通知单》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受《通知单》的管理,其中对应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通知单》上没有打印税额,左上角打印了“废旧物资”字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不受《通知单》管理的限制。
20.同一份《通知单》可以对应多份红字专用发票吗?
答: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通知单》与红字专用发票必须要一一对应。目前,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校验输入的《通知单》编号是否已开具过红字专用发票,从而避免一份《通知单》重复开具多份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况。
21、《通知单》编号是全国唯一的吗?
答:是的,在防伪税控税务端系统填开《通知单》时,系统自动生成《通知单》编号,共16位,第1-6位是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第7-10位是年份月份,第11-15位是《通知单》顺序号,第16位是校验位,对前15位数字进行编码规则校验,可有效防止企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随意录入《通知单》编号。

22、当蓝字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密文有误”或“认证时失控”或“认证后失控”时,还能开具《通知单》吗?
答:对于上述的问题发票已经转协查处理,防伪税控系统对蓝字专用发票认证结果进行查验,发现为问题发票的将不允许开具《通知单》。
23、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通知单》如何进行“一窗式”比对?
答:企业在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时,防伪税控系统自动判断该企业是否在当月申请开具了《通知单》,是否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对于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的企业进行“一窗式”比对,比对内容为: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3栏数据减去第14、15、16、17、18、19、20栏后的余额,与防伪税控系统提供的企业当月因开具《通知单》而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数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为前者大于或者等于后者。
24、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如何对《通知单》进行核销处理?
答: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企业纳税申报时,系统自动进行比对,用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采集的每张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以及对应《通知单》编号,与该张红字发票对应的《通知单》上注明的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的系统自动核销《通知单》。
25、对于购买方是小规模企业或者非国税管户的企业,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没有企业档案信息,如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通知单》,如何处理?
答:仅对应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情况,系统处理时在购方税务机关只查找专用发票的认证记录,如果没有,则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买方税号和销售方税号,传递到销方税务机关查找报税数据,看该份专用发票是否为《通知单》所列销售方开具的,《通知单》所列的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与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一致,若一致则给予开具《通知单》。
26、在开具《通知单》时因某种原因未保存,再建立新的《通知单》时,《通知单》编号按顺序继续往下跳,为什么?
答:由程序设计编号分配机制决定的,填开《通知单》时,为解决冲突问题先分配了编号并显示在单据上,不保存则跳过此号。
27、对于非征期报税时,系统未提示《通知单》的核销处理情况,后续还会处理吗?
答:在下月征期报税时,系统会继续处理。
28、购买方申请开具《通知单》当蓝字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相符时,系统自动选中“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在实际中,遇到固定资产发票已认证或企业发票虽已认证,但因各种原因未抵扣进项,将无法开具《通知单》,如何处理?
答:可通过业务处理,先做一笔进项税再转出。
29、对于购买方所属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以及因开票有误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等情况,在蓝字专用发票未认证情况下开具《通知单》后,购买方又进行认证了,如何处理?
答:开具《通知单》后,系统自动查验90天后该份蓝字专用发票是否认证,若认证了则系统给出异常情况提示,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30、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是实时处理《通知单》的吗?
答:对于购销双方均是本省企业时,系统实时自动处理《通知单》,企业提交申请单后可立即开具《通知单》。对于购销双方是跨省企业的,需要通过总局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传递《通知单》来进行数据校验,各省系统每天自动同步2~5次(根据应用服务器数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操作人员要告知企业第一天提交申请单,第二天有了数据校验结果后才能开具《通知单》。为了提高数据同步次数,操作员可以每半小时同步总局数据一次。
31.“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的作用?
答:“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是提供给《通知单》开具方使用的。若选择购买方开具,开具后可对《通知单》进行查看、打印、发送、修改和撤销操作;若选择销售方开具,开具后可对《通知单》进行查看、打印、修改、检测、撤销和导出的操作。另外还可以手工同步总局数据。
32.在“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中可以看到哪些《通知单》?
答:可以看到状态为:未发送、已发送、已接收、已退回、待查证、查证通过和查证未通过7种状态的通知单,其他状态的《通知单》可通过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33.在“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中,哪些《通知单》可以打印?
答:只有状态为“已接收”和“查证通过”的《通知单》才能打印。
34.为什么有的《通知单》开具之后,点击“发送”或“检测”按钮之后,马上就可以打印,而有的不行?
答:如果《通知单》的购销双方属于同一省级税务机关,由于防伪税控系统已经省级集中,《通知单》在省内流转,因此点击“发送”或“检测”按钮之后,马上可返回《通知单》的验证结果,验证通过的可马上打印;反之,《通知单》需要通过总局的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进行省外流转,如果网络通畅且双方税务机关不进行人工同步总局数据的情况下,《通知单》在一天之内可得到验证结果,如果双方税务机关配合进行手工同步总局数据,则可在几分钟之内返回验证结果。
35.哪些《通知单》可以导出电子信息?
答:只有销方开具,且状态为查证通过的《通知单》才可以导出《通知单》电子信息。
36.哪些《通知单》可做撤销操作?
答:状态为未发送、已发送、已接收、已退回、待查证、查证通过和查证未通过7种状态的《通知单》可做撤销,即在“红字发票通知单维护”菜单中可以查询到的《通知单》都可以撤销。
37.哪些《通知单》可做修改操作?
答:状态为未发送、已退回和待查证的《通知单》可修改。
38.在“红字发票通知单处理”菜单中可以看到哪些《通知单》?可分别做哪些操作?
答:仅当销方税务机关处理接收到的《通知单》时使用该菜单,在此菜单中可以查询到由购买方申请开具且状态为已接收和已退回的《通知单》,对已接收的《通知单》可查看和退回,对已退回的《通知单》只能查看。
39.哪些《通知单》在报税之后需要等待蓝字专用发票90天认证期之后才会核销?
答:由销货方申请开具的《通知单》和由购买方申请开具,原因是“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通知单》。
40.销售方申请开具的《通知单》,购买方如何查看?可做什么操作?
答:销售方申请开具的《通知单》,购买方只能查询,无法操作,可通过相应的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41.如何知道自动与总局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同步数据功能是否正常?
答:可利用“通知单查询/红字发票通知单同步日志查询”功能进行同步结果查看。
42.如果与总局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同步数据不正常,可能是什么原因?
答:如果升级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之后,从未同步成功过,可能是由于配置存在问题;如果升级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之后,有时能同步成功,有时无法同步成功,可能是网络不稳定造成的。
43.报税时提示的成功销单数量小于包含的红字发票数量,如何处理?
答:如果在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广期间,可能是由于存在手工《通知单》所致,需要核实是否属于此情况;如果不在推广期间,应该属于部分红字发票信息与《通知单》信息不一致,导致部分通知单未销单所致,可通过“通知单查询/存根联明细销单情况查询”菜单查看销单情况,通过“系统维护/未通过通知单处理”菜单对核销未通过的《通知单》进行处理。
44、一机多票企业升级成功后,预览和打印出的发票出现异常,例如:普通发票校验码不正常,出现两个校验码,如图一所示,或者打印出的发票无密码区。
答:原因:此问题是由于相关的打印模板不正常造成。正常情况下,在升级后第一次点击“防伪开票”快捷图标,系统会自动依次弹出更新各种打印模版的对话框,此时应在各提示框中点击“确定“按钮及时进行更新。如果此时点击“取消”按钮,或者虽然点击了“确定”按钮,但更新异常,则会出现上述打印异常问题。
解决办法:在进入系统后打印发票前,手工更新发票打印模板,具体方法为:
方法一:选择“发票管理/票据打印格式设计/发票打印格式”菜单,在打开的窗口中选择需要更新的模版(例如上述普通发票校验码不正常,则选择普通发票打印模版)后,点击窗口上方的“模版”按钮,系统弹出提示信息“将从缺省模版更新C0000000000的表格格式,是否拷贝”,点击 “确认”按钮进行更新即可。
方法二 :选择“发票管理/票据打印格式设计/发票打印格式”菜单,在打开的窗口中选择需要更新的模版,然后点击窗口上方的 “更新”按钮,系统提示“确实要更新XXXXXXXXXXX的表格格式吗?” ,点击 “确认”按钮后,在弹出的目录选择窗口中选择安装路径下的“航天信息\防伪开票\DATABASE\SYSTEM\INFO”,然后点击“更新”按钮即可。(说明:INFO目录下主要存放的是数据字典,该目录下的文件不参与数据存取,其中就包括了和打印模版相关的11个自由表格文件。)
方法三:在另一台机器上使用维护版光盘完全安装一机多票V6.13,并将完全安装好的开票系统安装路径下的航天信息\防伪开票\DATABASE\SYSTEM\WORK下面的11个以“自由表格”开头的文件拷贝后覆盖到升级后出现问题的开票系统安装路径航天信息\防伪开票\DATABASE\DEFAULT\WORK下即可。(与方法一、方法二相比不同的是,这种方法是一次性更新全部打印模版)
45、一机多票升级成功后,开具红字废旧物资发票申请单时,系统提示“申请单面额超出开票机限额,本开票机填开限额:¥0.00 ……”,具体如下图二所示,这是什么原因造成,如何处理?
答:问题原因:主要是因为发票库存中无可用的废旧物资发票造成。具体来说,开具申请单时,系统会对所开申请单已填金额与开票限额相比。对于专用发票,开票限额从金税卡中的专用发票开票限额中提取,不论发票是否用完,均可以提取到专用发票开票限额。而对于废旧物资发票,开票限额从将要开具的金税卡可用发票卷信息中提取,当废旧物资发票用完时,无法提取到该限额,系统会认为填开限额为0.00,因此无法开具申请单,并给出上述提示。
解决办法:出现该问题后,只要新购并读入废旧物资发票即可。对于新读入的废旧物资发票,如果其开票限额与要红冲的负数发票的开票限额相比,未进行调整或进行了上调,则直接开一张申请单、通知单和对应的一张红字发票即可;如果其开票限额与要红冲的负数发票的开票限额相比进行了下调,则必须开多张申请单、多张通知单和对应多张红字发票来解决。
46、升级安装或完全安装一机多票V6.13后,系统提示“qryVerInfo:Field‘版本标识‘not found”如下图三所示。
答:问题原因:可能是因为开票软件版本信息文件出现错误。
解决办法:在另一台机器上使用维护版光盘完全安装一机多票V6.13,并将完全安装好的开票系统安装路径下的航天信息\防伪开票\DATABASE\SYSTEM\INFO下面的3个“系统版本信息” 文件拷贝后覆盖到升级后出现问题的开票系统安装路径下对应的文件中,然后再重新进入系统。
47、一机多票企业升级后,如果需要对开具的带销货清单的发票红冲部分商品,应该如何在申请单和红字发票上填写商品信息。
答:这种情况下,和升级前开具负数发票没有任何区别,因为升级前负数发票也只能填写8行商品,因此参照以前的商品填写方法处理即可。一般来讲,可以按照以前的开具习惯或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申请单,可以将商品汇总成一行或多行,只要申请单和红字发票上的总金额、税额与需要红冲的商品总金额、税额一致即可。
48、一机多票企业自行升级,升级过程提示“文件已损坏,请与服务单位联系”或者“无法复制文件”等。
答:问题原因:(1)可能是由于企业版升级光盘中的文件已经破坏。(2)可能是由于企业使用计算机的光驱有故障,不能正确读出光盘中的数据。
解决办法:对于上述第一种情况,可以换一张企业版升级光盘重新升级安装,或者由服务单位使用维护版光盘中的一机多票V6.13进行升级安装即可。对于上述第二种情况,企业可以自行通过其他方式,将安装程序复制到U盘或着安装开票系统的计算机中,再进行升级安装即可。
49、税务代开票系统升级到6.13后,进入系统提示“252,输入参数值错”。
答:由服务单位使用维护版光盘中的税务代开V6.13再进行升级安装即可。
50、升级到税务代开票系统V6.13后,被代开企业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申请单上应填写代开点税号还是被代开企业税号?
答:应该填写代开点税号。因为在利用税务代开票系统开具发票时,可将代开点税号作为一个特殊的一般纳税人税号,该税号记录在发票的销方税号处,并且参与加密和认证等。而被代开企业税号只是一个附加信息,一般会自动填写在备注栏中,因此当开具申请单时,必须填写代开点税号。
51、在主机共享系统进行红字发票系统升级安装时,如何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答:“纳税人识别号”必须输入15位的数字,内容没有具体的要求,建议输入9位税务机关代码,后面以零补齐,例如:114030500000000;“开票机号”必须输入0。
52、在税务端红字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中,点击“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菜单,直接选择“导入申请单文件”后,“下一步”按钮无法激活?
答:点击“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菜单后,在“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页面中先选择“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一项,激活“下一步”按钮后,再选择“导入申请单文件”即可,系统会自动根据导入的申请单电子文件生成相应的通知单信息。(说明:先选择的“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一项不会影响导入后生成的通知单内容)。
53.如果企业在开具蓝字发票时,将购方纳税人识别号开具错误,例如将纳税人识别号输入为不属于现有36个省份管辖的税号或者误将购方纳税人识别号输入为本单位税号,则在销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时,将给出购方纳税人识别号不合法等错误提示,导致销方税务机关无法开具通知单。对于该种问题如何进行处理?
答:问题原因:对于销方开具的申请单,税务端在开具对应通知单时,目前会对购方纳税人识别号进行严格校验,例如校验税号是否属于现有36个省份管辖、购销双方税号是否相同等,如果税号不属于现有36个省份管辖或者购销双方税号相同,均无法开具出通知单。对于该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解决办法:可与购方纳税人及税务机关协商,将该发票给购方纳税人,由该购方纳税人持抵扣联去认证,认证结果将保存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此时再由购方纳税人申请并由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即可。
54.在税务端“维护红字发票通知单”页面中,点击“打印”按钮后,浏览器闪一下,无法打印?
答:将应用服务器的IP地址及端口加入到IE浏览器的“安全->受信任站点”中,重启IE即可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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