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0-1-6 13:13:20

[金华地税]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延期纳税申报的通知

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延期纳税申报的通知
2010-1-4 16:31:52 金市地税征函〔2009〕48号市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有关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十一”节假日申报限缴期限明确如下:
        一、元旦, 2010年1月份各税(费)种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0年1月18日止;
        二、春节,2010年2月份各税(费)种的法定申报限缴期限统一延长至2010年2月22日止;
        三、清明节,2010年4月份各税(费)种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0年4月19日止;
        四、“五一”劳动节,2010年5月份各税(费)种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0年5月18日止;
        五、端午节,2010年6月份各税(费)种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0年6月18日止;
        六、中秋节,2010年9月份法定申报限缴期限不变;
        七、“十一”国庆节,2010年10月份各税(费)种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0年10月22日止。
        请各税务分局通知广大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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