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08-4-14 16:22:05

关于贯彻县委县府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决定的实施意见

浦江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县委县府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决定的实施意见 2008-04-14 16:06:04  


浦江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县委县府 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决定的实施意见县局各科室、稽查局、信息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国税工作认真落实县委蔡健书记在全县双创活动动员大会作的《保稳定求发展、创平安促和谐、为创业富民创新强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的讲话精神及省局《关于贯彻省委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决定的实施意见》,确保国税收入在依法治税、规范管理、不断优化税收结构的前提下实现可持续性增长,同时充分发挥税收在调节经济和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职能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希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县委《决定》,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握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县的重大意义
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是县委县政府从浦江实际出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而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是在科学总结浦江改革发展实践经验,深入分析浦江经济面临的新的竞争与挑战基础上集思广益、反复论证形成的,是一条符合浦江县情、具有浦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科学、和谐发展之路。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是改革开放以来浦江发展经验的深刻总结,是浦江人民在创业创新伟大实践中锻造形成的浦江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浦江继续走在前列,再创发展辉煌的必然选择。深入贯彻县委《决定》,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国税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推进“两创”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务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两创”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创业富民、创新强县的新理念、新思维。
(二)在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的背景下国税部门面临着更艰巨的税收管理任务,一方面,要在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涵养税源,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证,确保富民、强省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又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高效公平的税收环境,确保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等措施的顺利落实。因此各科室部门必须坚定不移地以全面履行税收职能为根本,以税收促进经济发展为重点,坚持把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创新国税管理方式作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县府“两创”决定的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充分激发全民创业创新的热情。
(三)各科室要努力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举措和发展方式,通过自身创新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浦江国税事业新突破。
二、政策引导,狠抓落实,为推进“两创”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县委《决定》中指出要坚持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主攻方向,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各科室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调节经济中的杠杆作用,全面推进个人、企业和其他各类组织的创业创新,形成全民创业和全面创新的新局面。
(一)大力支持农林牧渔业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1、认真落实《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其销售社员和非社员(不超过社员部分金额)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购入免税农产品可凭取得的普通发票按票面金额13%抵扣。
3、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中药材的种植;③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④牲畜、家禽的饲养;⑤林产品的采集;⑥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⑦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4、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②内陆养殖。
(二)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5、企业取得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7、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8、企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产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允许税前扣除。
9、对企业在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
10、对企业在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利用城市垃圾生产的电力,对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对利用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森工产品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
11、对利用石煤、煤矸石、煤泥、油母页盐和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减半征收增值税。
12、对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支持中小企业和私营经济发展,增强经济活力
13、对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4、对于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5、个人销售货物,月销售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
(四)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16、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允许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7、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18、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9、我县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允许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到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属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允许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1、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允许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允许其将折旧年度缩短到2年。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缩短到3年。
22、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劳动力的职业素质,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切实改善社会民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24、继续实行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每人每年限额3.5万元)返还增值税政策。对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25、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2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门,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7、.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利用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促进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
28、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符合退(免)税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办理退(免)税。
29、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退(免)税条件的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30、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由国内企业中标或外国企业中标后分包给国内企业的机电产品,符合退(免)税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办理退(免)税。
31、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含实物性投资)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符合退(免)税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办理退(免)税。
3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符合退(免)税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办理退(免)税。
3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符合退(免)税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办理退(免)税。
三、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转变作风,创新工作方式,为“双创”活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一)采取各种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34、有效发挥12366、国税网站、税企邮箱功能。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热线服务质量,畅通征纳双方联系的渠道。。同时,组织开展“税法宣传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各级政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在宣传中,要将促进“两创”战略落实的各项优惠政策作为主要宣传内容。
35、深化纳税服务。要积极拓宽纳税服务渠道,积极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的网上认证、网上申请、网上申报服务。积极开展辅导式检查,力促企业自查自纠,给企业充分纠正错误的机会。对于重点骨干企业,要派精干力量,现场到企业进行财务辅导,帮助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积极为其出具纳税证明,力促有更多企业上市。
(二)创新管理手段和方式,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36、优化窗口设置。按照“资源配置合理、管理方式优化、服务简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完善窗口之间业务联系和监督制约机制,拓展“全程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增加即办服务项目,缩短服务时限,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为纳税人“全程服务”的层次和水平。
37、深化“两个减负”。进一步简化办税环节,优化办税流程,规范涉税文书,进一步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对已存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按照“一户式”电子档案管理要求采集的各项基础信息,在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不得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一年内一户企业原则上只进行一次纳税检查(群众举报案件检查例外),继续实施下户检查通知书制度,确因需要对企业进行检查的,必须持局长签名或盖章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38、推广应用“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出口退(免)税管理信息化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开发应用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完善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功能,实现出口退税电子数据远程申报预审,大大减少出口企业往返税务机关的次数,降低企业退税成本。同时对生产型出口企业实行还原税负管理,为各部门开展管理、评估、稽查提供有效的信息平台,建立“免抵退”税企业的综合管理监控系统,对异常企业的分析管理、跟踪监控制度改变“免抵退”税企业出现监控盲区的现状。
39、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台账。管理员分户建立台账,按照纳税人申请减免税的内容、政策依据、税务机关审批文号、政策享受期限和数额以及纳税人实际享受减免税的具体时间、数额等内容进行登录和记载,全面真实反映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40、广泛开展“国税部门百家企业联系制度”、“税企恳谈”活动。采取征纳双方面对面对话交流的形式,以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业务需求为导向,强化“优质服务纳税人、一切服务经济发展”的服务理念,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与互动,第一时间认真解答他们的问题,听取好的意见和建议,有的放矢开展税收宣传,展现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起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41、优化出口退税服务。优化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流程,落实和推行核销单无纸化试点,加快退税进度;积极开展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核销单的试点,提高办税效率;通过举办出口退税培训班、纳税人自助服务网上告知、QQ群上交流、建立纳税人自助服务小组等形式,做到日常提醒,温馨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内容。
(四)加强自身建设和部门协调,规范执法,建立公平正义的税收秩序
42、深化行业评估。建立健全行业税负预警机制,分行业准确测算、对外公布税负警戒线;完善纳税评估软件,搞好分析评估。把在申报期内连续出现低、零、负申报的纳税人,列入监控对象,分析查找原因,对申报不实、有偷骗税嫌疑的纳税人及时移交稽查。同时,积极发挥行业评估模型的功能和作用,通过生产能力、投入产出等一系列指标,准确掌握第三方信息,提高纳税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外宣传,提高纳税遵从度。
43、完善税务稽查定案标准化系统。要继续完善税务稽查定案标准化系统,规范税务稽查处罚行为,提高税务处罚的透明度,减少处罚的随意性,进一步缩少自由裁量权,使同一性质的纳税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减少征纳双方的对立面,构建公平正义的税收秩序。
44、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畅通纳税人救济渠道。对纳税人提出的税务行政复议,认真受理,快速办理。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妥善解决税务行政争议,有效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税务行政程序中,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45、大力推进“四项工程”建设。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46、规范税收执法。全面推行以“浙江省国税局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实现对所有综合征管软件操作人员执法行为的全程监控,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47、强化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力度。在执法检查中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检查力度,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
名科室要认真落实省局实施意见,加大调查研究,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局担出意见和建议。要本着支持“双创”战略的原则去落实执行,妥善处理和解决企业发展和税收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为全面推进我县“双创”战略做出就有的贡献。



                                 浦江县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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