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1-4-14 20:23:50

环境保护部发布4月14日全国环境辐射监测结果

环境保护部发布4月14日全国环境辐射监测结果http://imgs.xinhuanet.com/icon/xilan/blank.gifhttp://imgs.xinhuanet.com/icon/xilan/blank.gif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14日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字体:大 中 小】【E-mail推荐   】 http://imgs.xinhuanet.com/icon/xilan/blank.gif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4月14日,环保部门在我国内地31个省(市、区)部分地区空气中监测到来自日本核事故释放出的极微量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另在陕西等19个省(区、市)检测到更微量的放射性核素铯-137和铯-134。全国环境空气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检测结果详见附表。
    由于各地检测出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所造成的辐射剂量极其微弱,只有10-7微希沃特/小时量级,小于岩石、土壤、建筑物、食物、太阳等自然辐射源形成的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率(0.1微希沃特/小时左右)的十万分之一,仍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正常涨落范围之内;公众暴露在这样的环境中,一年之内所接受的附加辐射剂量,仅相当于乘坐飞机飞行两千公里所受辐射剂量的千分之一,因此,不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无需采取防护措施。
    下图是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4月14日16:00继续发布的全国省会城市和部分地级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监测结果汇总图中绿色曲线代表监测值,蓝色柱体代表天然本底水平,绿色曲线均在蓝色柱体范围内。监测结果表明,目前我国环境辐射水平仍在本底范围内,日本核电事故未对我国环境及境内公众健康产生影响。
http://www.gov.cn/gzdt/images/images/1c6f6506c2380f111aae01_small.jpg
(点击看大图)全国辐射环境空气中放射性核素检测结果序号省份活度浓度(mBq/m3)131I137Cs134Cs1黑龙江省0.26未检出未检出2吉林省0.38未检出未检出3辽宁省0.370.05未检出4北京市0.770.130.165天津市0.44未检出未检出6河北省0.500.100.087河南省0.480.100.088山西省0.590.090.089内蒙古自治区0.19未检出未检出10山东省0.880.120.1111上海市0.420.140.1312江苏省0.380.080.0713浙江省0.290.080.0714安徽省0.210.060.0615福建省0.460.140.1316江西省0.500.110.1017湖北省0.10未检出未检出18湖南省0.520.100.1219广东省0.110.060.0620广西壮族自治区0.07未检出未检出21海南省0.06未检出未检出22重庆市0.06未检出未检出23四川省0.160.070.0524贵州省0.15未检出未检出25云南省0.06未检出未检出26西藏自治区0.09未检出未检出27陕西省0.360.200.0728甘肃省0.340.090.1229青海省0.34未检出未检出30宁夏回族自治区0.510.070.07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84未检出0.09注:1、本表数据实时更新。
2、本次更新时间:2011年4月14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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