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1-7-7 14:41:27

每月一提醒[201107]

每月一提醒 2011-06-30 17:08:42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大】【中】【小】
《"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税负申报表》每月照报,从上上月起税负表做了小小改动,第19栏改为"增值税预警税负率",请各企业填报时作相应改动。表式可从"表证单书"中下载。
1、本月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日为2011年07月15日。出口日期在2011年04月17日(包括4月17日)之前的报关单,都必须在2011年07月15日之前进行退税单证申报(无信息的进行备案)。
2、纸质齐全但无信息的单证备案时间,原则上为申报期限之后的一天(即15日),即加盖"视同申报章"。
3、请注意查阅"企业视同内销征税及视同内销进项抵扣证明开具"操作说明。
4、请各外贸企业在7月17日之前通过网上申报管理系统vpdn上报出口业务员备案登记电子资料,纸质资料暂不要求上报。有关管理要求请浏览出口退税驿站/外贸企业培训资料。
5、建模申报请勿忘。
提醒办理变更的出口企业:在国税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务必到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8181032),
特别提醒:如要变更出口退税开户银行及帐号的,在国税征收大厅和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完成后,还要持退税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户行、企业、国税公章)到人民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以防退税款办理受阻。

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1-7-14 16:55:16

外贸企业业务员管理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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