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1-7-29 16:27:46

社保费最低缴费工资又有新调整

社保费最低缴费工资又有新调整
2011-7-21 8:42:11   根据劳动部门最新消息,从2010年7月1日起,社保费最低缴费工资又有新的调整,具体为: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最低缴费工资为2050元。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合计缴费比例为26%计533元,其中单位统筹缴费比例为18%计369元,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计164元;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合计缴费比例为3%计61.50元,其中单位统筹缴费比例为2%计41元,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计20.5元。
二、全县各类企业、农村个体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月最低缴费工资为1540元。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合计缴费比例为22%计338.80元,其中单位统筹缴费比例为14%计215.60元,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计123.20元;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各类企业、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合计缴费比例为3%,其中单位统筹缴纳2%计30.80元,职工个人缴纳1%计15.40元(农村户口职工个人不缴纳)。
三、城镇自谋职业人员(含改制自谋职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工资为1640元,缴费比例18%。即月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295.20元。
四、职工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工资依照当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确定。
五、职工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工资依照当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确定,缴费比例不变。
六、各类人员补缴历年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统一按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缴费比例按补缴时各类人员缴费比例执行。(童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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