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1-9-28 13:32:08

我县提高养老金待遇标准

我县提高养老金待遇标准
2011-9-28 11:07:37   从2011年7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0元调整为70元。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原则,从2011年7月1日起,增设16年及以上缴费年限养老金计发标准,对缴费16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16年起按5元/年计发。从2011年4月1日起,对我县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人每月给予30元的高龄补贴。
(张喆敏)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我县提高养老金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