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花朵 发表于 2011-9-30 15:51:30

每月一提醒[201110]

《“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税负申报表》推出新格式,请从附件中下载填报,也可在“表征单书”中下载。
[附件:《“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税负申报表》]

1、本月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日为2011年10月24日。出口日期在2011年07月27日(包括7月27日)之前的报关单,都必须在2011年10月24日之前进行退税单证申报(无信息的进行备案)。
2、纸质齐全但无信息的单证备案时间,原则上为申报期限之后的一天(即24日),即加盖“视同申报章”。
3、2011年09月01日前出口的报关单仍然按9位录入新系统。还是采用手工录入的应格外仔细,确保录入的准确性,出错率将作为分类管理的考虑因素。
4、从上月开始,管理三科内资生产企业重新分片,详细情况请见本栏“关于内资生产企业重新分片的通知”
提醒办理变更的出口企业:在国税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务必到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8181032),
特别提醒:如要变更出口退税开户银行及帐号的,在国税征收大厅和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完成后,还要持退税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户行、企业、国税公章)到人民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以防退税款办理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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