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批复 20 省道浦江联盟至古塘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文件浙交办〔2012〕223 号
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批复 20 省道浦江联盟至
古塘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通知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20 省道浦江联盟至古塘段改建工程项
目建议书批复的函》(浙发改函〔2012〕254 号)转发给你局,
请督促建设和设计单位按批复要求抓紧做好下一步工作。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徐向东,电话:0571-87813837)
主题词:转发 公路 项目建议书 通知
抄送:金华市公路处,浦江县政府、交通运输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2 年8 月2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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