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2-9-3 16:35:14

每月一提醒【201209】9.8最新消息:系统暂不升级!!!

每月一提醒【201209】系统要升级!!!来源:日期:2012-09-02《“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税负申报表》每月照报
1、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要升级:根据国税办发〔2012〕91号通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0.00版、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2.00版补丁近日将发布。请各企业等待新系统。届时请各企业及时升级,本月申报要用新系统。
2、
本月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日为2012年9月17日。
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新政策实行后相关问题的公告》,出口企业2011年出口的货物未在2012年8月15日前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可以在2012年9月17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  
提醒办理变更的出口企业:在国税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务必到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8181032),
特别提醒:如要变更出口退税开户银行及帐号的,在国税征收大厅和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完成后,还要持退税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户行、企业、国税公章)到人民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以防退税款办理受阻。



每月一提醒【201209】来源:日期:2012-09-02《“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税负申报表》每月照报
1、
本月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日为2012年9月17日。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新政策实行后相关问题的公告》,出口企业2011年出口的货物未在2012年8月15日前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可以在2012年9月17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  
提醒办理变更的出口企业:在国税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务必到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8181032),
特别提醒:如要变更出口退税开户银行及帐号的,在国税征收大厅和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完成后,还要持退税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户行、企业、国税公章)到人民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以防退税款办理受阻。

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2-9-10 08:31:12

截止2012年9月8日尚未接到省市局有关系统升级的通知。所以申报系统暂不升级,本月任然用老系统申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每月一提醒【201209】9.8最新消息:系统暂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