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3-4-2 11:13:46

每月一提醒【201304】重要提醒 新系统、新办法、境内货源地


每月一提醒【201304】重要提醒

来源:日期:2013-03-31





《“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税负申报表》每月照报1、重要提醒:2012年出口的货物(以出口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为准)无论有无电子信息,本月(2013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必须申报退免税。逾期的下月可作免税申报。2、重要提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细化、完善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请见本站《退税动态栏目》。请各企业办税人员、会计和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3、各商业型外(工)贸企业注意:近期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系统中产生了大量“境内货源地不符”的预警信息,现将此栏填写规范明确如下:根据《新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解释,境内货源地应填报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出口货物产地难以确定的,填报最早发运该出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如出口货物来源于不同地区的,可选择一个主要货源地进行填写。4、从4月1日起必须使用升级后的新系统申报退免税。详见本栏目《关于退税申报系统升级的通知》提醒办理变更的出口企业:在国税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务必到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8181032),特别提醒:如要变更出口退税开户银行及帐号的,在国税征收大厅和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完成后,还要持退税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户行、企业、国税公章)到人民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以防退税款办理受阻。

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3-4-11 22:14:29

  关于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退税率文库20130201A版升级的通知
各出口企业:
       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退税率文库20130201A版的通知》(税总函〔2013〕75号)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相关信息系统升级及新版退税率文库启用相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涉及企业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升级为11.0版本)、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升级为13.0版本)和小规模出口企业免税申报系统(升级为4.0版本)(新申报系统已含退税率文库20130201A版);
      二、从2013年4月1日起,出口企业应使用新版本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
      三、省局将于2013年3月30-31日统一对进出口网上申报平台进行升级。


金华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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