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3-8-5 16:25:26

每月一提醒【201308】


每月一提醒【201308】

来源:日期:2013-08-01




《“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税负申报表》每月照报1、2013年8月1日起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再次升级(生产企业12.2版,外贸企业本次不升级)。请各自做好系统升级工作。请见本栏目“关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1.2版本升级的通知”。2、本次生产企业系统升级主要是针对进料加工,进料计算方法统一设定为实耗法。请有进料加工的企业认真阅读吃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和系统升级的补丁说明的相关文档。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退税管理员联系。3、本次升级后的生产企业12.2版提供了单证收齐时修改出口日期的功能。请出口日期录入错误的收齐时改正之,但错误日期跨月份的(即汇率错误的)还应红冲修正汇率。
提醒办理变更的出口企业:在国税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务必到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8181032),特别提醒:如要变更出口退税开户银行及帐号的,在国税征收大厅和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完成后,还要持退税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户行、企业、国税公章)到人民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以防退税款办理受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每月一提醒【20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