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3-11-8 21:37:42

金华市国税局进出口处关于填报《出口企业预计出口情况报告表》的通知


各自营出口企业(含生产和外贸):
为做好出口退(免)税的计划管理,科学预测2014年度的出口退税额以及免抵调库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2号)文件要求,请各自营出口企业根据本年度实际出口情况及次年计划出口情况,按出口商品退税率进行分类,认真填写《出口企业预计出口情况报告表》(见附件),并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报告表》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


金华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2013年11月附件1: 出口企业预计出口情况报告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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