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4-4-8 22:22:33

[金华国税]关于2013年进料加工业务手册年度核销的通知

关于2013年进料加工业务手册年度核销的通知
各有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项第3目的规定,企业应在2014年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及电子数据,申请办理2013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企业申请核销后,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其2013年度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2014年4月20日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 请有进料加工业务手册在2013年有核销的企业,请抓紧时间核销。 具体申报事项详见附件: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南(以前挂过操作指南也可以参考)。 金华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2014年4月1日

附件1: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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