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4-4-8 22:32:04

[金华国税]关于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的通知

关于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的通知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操作指南
各出口企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第四条的规定,在2014年4月18日前,如果2013年出口货物劳务及零税率应税服务申报退(免)税的凭证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无法完成预申报的,企业应在2014年4月18 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并提供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报送的退(免)税凭证资料齐全,且《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与凭证内容一致的,企业2013 年出口货物劳务及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正式申报时间不受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未按上述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退(免)税凭证资料的,企业2013 年出口货物劳务及零税率应税服务在2014 年4 月18 日后不得进行退(免)税申报,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纳税申报。 具体申报事项详见附件1: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操作指南。 金华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管理处 2014年4月4日
附件1: 附件1: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操作指南.doc  

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4-4-15 17:17:36

简要流程:1、下文中的四(一)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       出口企业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出口信息情况申报录入-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模块录入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数据。
2、下文中的四(二)生成无电子信息申报数据(注:新建相应一个文件夹放生成的三个数据文件)       生产企业通过“申报系统-免抵退税申报-生成信息申报数据”模块生成《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电子数据并报送税务机关;如发现录入错误需要修改可通过“申报系统-申报数据处理-撤销信息申报数据”撤销已生成的申报数据。        外贸企业通过“申报系统-退税正式申报-生成信息申报数据”模块生成《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电子数据并报送税务机关;如发现录入错误需要修改可通过“申报系统-审核反馈处理-已申报明细数据查询-出口信息情况申报数据-撤销信息申报数据”撤销已生成的无电子信息申报数据。 (注:批次要和上面1里录入的批次一样)
3、压缩文件:选中刚才新建文件夹里的三个文件,右键,添加到压缩文件,文件后缀选ZIP,文件名改成企业海关代码。如:3307******.ZIP,压缩。 {注:新版的SP2这一步不用了,和明细正式申报会自动生成加密压缩文件}4、上传文件:其他单证申报,填入适当的所属期和批次,选择刚才的ZIP文件,上传成功即可。5、没有审核反馈一步。6、打印无信息表格,按下文四(五)正式申报里打印方法       生产企业通过“申报系统-免抵退税申报-生成信息申报数据”模块重新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通过“申报系统-免抵退税申报-打印其他申报表”打印《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        外贸企业通过“申报系统-退税正式申报-生成信息申报数据”模块重新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通过“申报系统-退税正式申报-打印其他申报表”打印《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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