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4-5-14 10:51:05

[金华国税]企业申请延期申报时应区分不同情况提供举证资料


企业在申请延期申报时,应区分不同情况提供如下举证资料:
一、属于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形的:
企业应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企业造成的实际影响等,书面报告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属于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情形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
(一)属于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情形的:
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二)属于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因邮寄丢失、误递情形的:
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
三、属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情形的:
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
四、属于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情形的:
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
五、属于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情形的,应分别提供如下资料。
(一)属于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情形的:
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
(二)属于由于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情形的:
企业应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六、属于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情形的:
应提供海关或货代公司出具的说明。



金华市国税局进出口处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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