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局实行企业检查“静营期”制度
浦江县局实行企业检查“静营期”制度2008-8-1 16:07:30
近日,浦江县局实行了企业检查“静营期”制度。确定每年的1-3月及其它月份的1至10日,为企业的“静营期”,在此期间,除重大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上级部门统一安排的税务稽查外,原则上不到企业进行涉税检查和税务稽查。
此外,浦江县局严格实行下户审批管理,强化调查和申请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日常下户管理制度,推进稽查方式由重点打击型向预防服务型转变,建立服务内容公开制度,以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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