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7-1-3 16:23:51

浦江县市场监管管理局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2016年度报告的公告

【年报公告】浦江县市场监管管理局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2016年度报告的公告来源: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3 14:56:05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我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2016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法报送2016年度报告。对于应申报而未申报2013、2014、2015年度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须先完成2013、2014、2015年度年报后才能进行2016年度的年报申请,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不再报送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报送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采取电子化方式报送年度报告。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网址为:http://zj.gsxt.gov.cn/pub/infobulletin/yearreport”填报;或登录浦江县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pjaic.gov.cn/,点击网页右边“信息公示(年度报告)”栏目进入公示系统,再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进行相应操作。
       个体工商户可以采取上述电子化方式申报年报,也可以按照纸质方式进行申报,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用纸质方式的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进行年报。
四、年度报告主要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其中第1项至第6项信息为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8、企业参保险种、参保人数和单位缴费基数、实际缴费金额、累计欠缴金额社保信息;9、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计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4.联系方式等信息;5.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信息;6.社保信息;7.统计信息;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五、违反信息公示义务的法律后果
       (一)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列入或者标记信息将由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二)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对其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组织开展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活动。对于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标记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等级调整为“失信”,用红色字体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四)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超过3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信用风险降低为“严重失信”,用黑色字体标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各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惩戒措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亦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六、其他事项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数字证书发放和后续服务实行全面免费,为提升全省电子政务服务水平,扩大数字证书在年报中的应用,要求已经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报送年报;2016年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先领取数字证书再报送年报。企业联络员确认通道仅限办理变更手续,不再接收新申请。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数字证书窗口,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章(未办理五证合一的还需携带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咨询电话84115305。
七、年报咨询电话: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8181586  
浦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84103102   84126901   
仙华市场监督管理所  84110737   
浦南市场监督管理所  89386081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84116106  
黄宅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84250369    
郑宅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84288292  
浦东市场监督管理所  84292394    
浦西市场监督管理所  84222852   
平湖市场监督管理所  84123920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均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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