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人社〔2018〕72号关于发布2017年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的通知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浦人社〔2018〕72号关于发布2017年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精神,2017年度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比2016年度增加了4714元,增长率为8.36%。依据我县统计局2017年全县劳动报酬情况及个体私营单位职工工资情况调查,确定2017年浦江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个体私营单位)为49920元,比2016年度增加了4170元,同比增长9.11%。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 抄送:县府办,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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