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21-3-13 17:53:52

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和实用型人才集聚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和实用型人才集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11-12 17:10


http://www.pj.gov.cn/art/2020/11/12/art_1229198862_3697261.html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机关部门、县属各单位党组、党委(支部):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力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和实用型人才,有力支撑实体经济发展“12365”奋斗目标和“水晶之都、诗画浦江”建设,在《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促进“繁荣浦江”建设的若干意见》(浦委发37号)基础上,制定如下实施意见。1.实施顶尖人才“鲲鹏计划”。支持来浦的顶尖人才申报“鲲鹏行动”计划,坚持按需配置,因人供给,“一人一策”提供定制支持方案,支持力度最高可达1亿元,并可根据省评估结果给予追加支持。2.提高“院士工作站”资助标准。加强同院士专家的合作交流,以购买服务、以租代建等形式建设一批“院士专家疗休养”基地。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的,分别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补助150万元、100万元、70万元。在第一轮考核期内,每年根据考核结果优秀、合格等次,分别给予院士工作站30万元、20万元补助。3.加大“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对县外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按照创新类、创业类分别给予引才主体最高30万元、100万元的引才资助。特殊情况可以“一事一议”。各界人士推荐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专家的,分别给予推荐者每名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4.鼓励“柔性引才”模式。对我县民营工业企业与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等高层次人才达成合作协议并履约支付报酬的,按支付报酬给予民营工业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的资助,资助期为3年。每家企业原则上每年只资助一个。对来浦参加企业社会实践的“双一流”高校大学生给予交通、食宿资助。5.加强人才创业融资扶持。将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对象,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特别重大人才项目可提高担保额度。鼓励商业银行给予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信用贷款(含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贷等),给予单家人才企业信用贷款实际损失的50%补偿,最高补偿200万元。6.推进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数量,对创业孵化平台运营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资助。对开展县级以上人才论坛、人才峰会等活动的创业孵化平台以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资助。7.打造“浦江英才”计划升级版。全日制硕士或“双一流”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含在读)人才均可申报“浦江英才”计划。对人才创业项目经技术评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给予A类项目100万元、B类项目80万元、C类项目50万元的资助。B、C类项目的落地企业两年内缴纳税收超过资助金额的,可申请升格资助。特殊情况可以“一事一议”。8.促进“浦江籍大学生”回归。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走访慰问浦江籍在外人才活动,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对毕业5年内的浦江籍大学毕业生首次在浦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补贴、到乡村振兴产业就业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入职补贴。定向培养基层医生、教师、文化员和农技人员,对返乡就业的浦江籍大学毕业生给予3万元一次性入职补贴。9.扩大实用型人才补贴范围。对首次来我县民营工业企业面试的具有高中学历或初级工职业资格以上非浦江籍人才,凭身份证、交通票据、面试资料等有效材料,按省外、省内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500元、200元面试补贴。对首次在我县民营工业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具有高中学历或初级工职业资格以上实用型人才,给予2000元/年的入职补贴和1000元/年的租房补贴,最多补3年。取消原“专科以上学历享受租房补助” 政策需满足“毕业3年内来浦工作”的限制。10.实施就业引荐奖励。鼓励“亲带亲”招引模式,对介绍属于首次在我县民营工业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具有高中学历或初级工职业资格以上非浦江籍实用型人才,按每人500元给予介绍者奖励。对县内外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输送属于首次在浦民营工业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具有高中学历或初级工职业资格以上非浦江籍实用型人才,当年度输送人数达30人、50人以上,分别按每人500元、800元给予中介机构奖励。本意见自2020 年6月1日起施行。本意见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与我县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意见印发后,由县委人才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政策兑现操作细则,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中共浦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8日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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