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省财政厅《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7〕39号)和《关于开展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08〕7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度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培训时间、地点、参加培训人员
培训时间
参加培训单位
培训地点
11月8—1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00—4:00
开发区区域企业的持证人员
财政局三楼会议
11月14—1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00—4:00
仙华街道、浦阳街道、教育系统、
会计和税务中介机构的持证人员
财政局三楼会议
11月18—2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00—4:00
郑家坞镇、白马镇、浦南街道、
郑宅镇的持证人员
财政局三楼会议
11月22—2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00—4:00
岩头镇、黄宅镇、中余乡、檀溪镇、
大畈乡、虞宅乡、杭坪镇、花桥乡、
前吴乡的持证人员
财政局三楼会议
12月4—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00—4:00
行政、事业单位的持证人员
财政局三楼会议
二、
培训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税收法律制度》
三、
有关要求:
望持证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同时携带从业资格证书。
浦江县财政局200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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