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07-12-11 12:24:38

[金华市]关于开展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7-12-6 15:24:13
http://www.jhcs.gov.cn/DisplayNews.aspx?_id=3420
金市财会〔2007〕28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 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浙财会字〔2007〕81号)文件规定,现将2008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年满18周岁,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3日至22日。
三、报名地点及方式: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在考试报名前,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各地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所属财政局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金华市本级的报考人员可直接到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八一北街118号金华汇金国际商务中心〈银泰百货旁〉)办理报名手续,《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到金华市财政局网站下载。
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及组织考试机构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
五、部分考试科目免试的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注:2年内,是指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的期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六、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为2008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14:00-16:00
会计基础
七、考试复习资料
考试复习资料为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有关考试参考用书。
八、收费标准
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九、考试题型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3种。
十、考务工作注意事项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市、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7项规定的通知》(浙财会〔2003〕34号)的规定,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严格执行考务规则,严肃考风,维护考场纪律,金华市局将进一步强化对各考点考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及时做好考试报名人数的汇总及考试用书、试卷需要量的统计工作。务必于2007年12月22日前上报考试用书需要数,并于2008年1月25日前上报《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及试卷需要量统计表》(见附件2)。
3、各县(市、区)财政局要细化各项考务工作计划,与各考点学校签订责任书,明确考试组织部门与考点学校的职责,并于2008年3月20日前上报考务工作计划及《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表》(附件3)、《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责任书》(附件4)。

附件:
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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