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财会退税

标题: 浦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调整 [打印本页]

作者: 北丐洪七公    时间: 2009-4-25 10:55:05     标题: 浦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调整
2009-4-24 9:11:24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和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文件精神,我县2009 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由280元调整为312元,(根据最低工资标准780元的40%计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由168元调整为188元(为城镇最低生活标准的60%)。新标准于4月1日起执行,其经费全部由财政支付。(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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