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财会退税
标题:
我县本地车超速50%以上多达三千余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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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丐洪七公
时间:
2009-6-9 10:21:50
标题:
我县本地车超速50%以上多达三千余辆
我县本地车超速50%以上多达三千余辆
今日浦江 发布:2009-6-9 9:27:46 来自:今日浦江 浏览: 次
本网6月1日刊登了“严重交通违法信息将被永久载入黑名单,浦江交警大队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报道后,连日来,浦江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日均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驾驶人及车辆所有人多达500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1000余起,其中超速违法行为500余起。
县交警大队开展此次为期50天的集中整治从5月25日持续至7月15日,重点对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规定凡在5月25日前发生该违法行为的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于6月10日前主动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接受处罚的,只予以罚款处理,逾期未处罚且能确定违法当事人的,则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现经交警部门全面梳理,发现我县本地牌照车辆存在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的共有2885辆。为减轻交警部门的工作压力,减少当事人排队等候接受处理,县交警大队提醒当事人尽量错时前往接受处罚。
由于我县机动车非现场违法行为数量庞大,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为此,浦江交警大队从6月8日至6月10日,开始对50%以上严重超速违法行为(被《今日浦江》警方在线栏目予以曝光的超速前十名和超速违法数量前十名或已进入黑名单库管理的机动车不在此列)的当事人进行登记并另行安排时间处理。对经登记的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浦江交警大队仍将沿袭6月10日前不作吊销驾驶证的规定处罚。
此外,浦江交警还告示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有6次(含)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在6月30日前接受处理(原规定时间为6月10日),否则,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扣留机动车,依法处罚后放行。
为避免广大驾驶人因不知情而导致被录入黑名单、吊销驾驶证等情况的出现,浦江交警大队各路面中队已采取电话通知、信件通知以及上门通知的方式,及时通知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于6月10日前往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接受处罚,并告知其6月10日后将对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分别采取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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