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财会退税
标题:
浦江“五女峰”山水旅游形象宣传征文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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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丐洪七公
时间:
2009-7-8 14:22:03
标题:
浦江“五女峰”山水旅游形象宣传征文启事
浦江“五女峰”山水旅游形象宣传征文启事
今日浦江 发布:2009-7-7 9:22:07 来自:今日浦江 浏览: 22 次
一、背景:
浦江历史悠久,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厚实,自古有着“天地间秀绝之区”之称,且流传丰富的民间传说。为了更全面的挖掘浦江的风景及人文资源,展示浦江的旅游形象,全面展示浦江“五女峰”(少女峰—仙华山、美女峰—马岭、仙女峰—白石湾、神女峰—神丽峡、天女峰—朝天门)秀美的自然风光及独特的人文风情,进一步提升浦江旅游的整体形象,更好地宣传浦江旅游品牌,发展浦江第三产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体现“山水浦江、人文浦江、休闲浦江”,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浦江“五女峰”山水旅游形象宣传征文。
二、主办单位:浦江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浦江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协办单位:县文联、县文化局、浦江电视台、《今日浦江》新闻中心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征集要求:
浦江“五女峰”山水旅游形象宣传征文要以浦江“五女峰”旅游为主题,要求峰的命名和内容应与峰的形象、民间传说相结合,也可以以单独的一座峰撰写征文。如果县域其他山水有着相关传说的也可以参评。来稿要以浦江山水为题材的自我原创作品,体裁可以是散文、言论、小小说、小论文等,字数不限。
五、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书面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寄地址:浦江县月泉西路70-1号 沈桓收
邮编:322200
电子信箱:
shenhuan158@163.com
2、文责自负,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本人负责。征文一经获奖,主办方有权用于各种宣传途径,不再另付稿酬。
3、稿件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留稿底。
六、评选方法:
投稿截止日期后,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对征集结果进行评选,评选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奖励办法:
“五女峰”山水旅游形象宣传征文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八、其他事宜:
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浦江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欢迎光临 浦江财会退税 (http://www.pjckt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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