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已明确,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9日。为保证出口退税进度,力争当月申报当月审核、审批和当月办理“免、抵、退”税,希各生产企业办税员力争在2月19日(正月十三、星期二)前完成所属期2008年1月“免、抵、退”税申报工作(包括上报纸质申报资料)。
管理三科 2008年1月30日
附件: 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9日 |
2008年01月30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
|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明确,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9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春节休假的安排,2月1日~10日申报纳税期限内有6日、7日、8日、9日、10日连续5个休假日。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告,明确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2008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9日。 |
地税也已经更改到2月19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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