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财会退税

标题: 每月一提醒[201002] 及2010年各月申报期限 [打印本页]

作者: 北丐洪七公    时间: 2010-2-1 09:40:50     标题: 每月一提醒[201002] 及2010年各月申报期限

每月一提醒[201002] 2010-01-31 10:38:22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5  文字大小:【】【】【

《“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税负申报表》每月照报

1、本月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2月22日。出口日期在2009年11月25日(包括11月25日)之前的报关单,都必须在2010年2月22日之前进行退税单证申报(无信息的进行备案)。

2、纸质齐全但无信息的单证备案时间,原则上为申报期限之后的一天(即22日),即加盖“视同申报章”。

3、H片、外资片企业编码已重新编号,请相关企业注意查看,Y片不变。


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纳税申报期限

月份


增值税


1月


1月18日


2月


2月22日


3月


3月15日


4月


4月19日


5月


5月18日


6月


6月18日


7月


7月15日


8月


8月16日


9月


9月15日


10月


10月22日


11月


11月15日


12月


12月15日


提醒办理变更的出口企业:在国税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务必到国税退税部门412办公室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8181032),特别提醒:在每月下旬期间谨慎变更出口退税开户银行及帐号,以防退税款办理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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