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再出重拳: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 |||
| 2010年04月18日 07:29:02 来源: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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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要求,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此外,加快发展公租房建设,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国有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焦点解读:第三套房贷款可暂停发放 【解读】 此前刚公布的政策针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要求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此次则明确,可暂停发放贷款。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当前房地产投资过度,泡沫膨胀,特别是一线城市尤为明显。国务院3天之内两次发布新规,充分体现房贷政策的差别化和针对性。新规中的“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是政府考虑商业银行是商业性机构,如果国家严格要求一分钱不能贷,有悖商业银行自主经营的原则。实际上,在具体执行中,监管机构可要求商业银行停贷,原则上不给3套以上购房贷款。 第二套房有可能是改善性住房,但第三套房以上基本都是投资或投机,该政策非常准确地打击了投资投机购房。北京易居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牟增斌表示,不少人都是拿银行的钱在投机,现在切断了资金来源。如此严格的贷款政策前所未有,将严重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非本地居民贷款买房受限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解读】 这一规定主要针对以投资投机为目的的外地人购房现象,针对的是“既占用当地资源,又对当地经济未作贡献的人”。这种现象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大城市很明显,现在正在向二三线城市波及。郭田勇指出,这条规定抑制了外地人在一线城市购买住房,同时也打消了在一线城市打算给孩子买学区房的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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