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财会退税

标题: 每月一提醒[201008] [打印本页]

作者: 北丐洪七公    时间: 2010-8-6 08:31:44     标题: 每月一提醒[201008]

每月一提醒[201008] 2010-08-05 15:19:52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5  文字大小:【】【】【

《“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税负申报表》每月照报

1、本月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8月16日。出口日期在2010年5月19日(包括5月19日)之前的报关单,都必须在2010年8月16日之前进行退税单证申报(无信息的进行备案)。

2、纸质齐全但无信息的单证备案时间,原则上为申报期限之后的一天(即16日),即加盖“视同申报章”。

3、根据《财税【2010】57号》文件,406种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将于7月15日执行,目前最新版的商品代码库尚未公布,请密切关注,本站将及时提醒。

提醒办理变更的出口企业:在国税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务必到国税退税部门412办公室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8181032),特别提醒:在每月下旬期间谨慎变更出口退税开户银行及帐号,以防退税款办理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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