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浦江开展再加工纤维和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 |
2011年6月2日 10:44:33 浦江新闻网 |
| 5月31日,《法治周末》刊登的文章《“黑心棉”浙江死灰复燃》对我县几家絮用纤维加工厂(点)进行报道后,浦江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召集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整治措施。印发了《浦江县开展再加工纤维和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开展。 6月1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县质量技监局兵分两路对“大自然纺织工艺品厂”、“恒通有限公司”和黄宅镇何村的程程絮用纤维加工厂等5家企业(加工厂)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其有无使用禁用原料或限用原料、加工环节是否规范、有无按规定在包装上贴有警示标志等情况。并依法对程程絮用纤维加工厂进行了查封,对大自然纺织工艺品厂的登记台账记录不详的情况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各乡镇(街道)也迅速行动,对辖区范围内的再加工纤维与絮用纤维制品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底数,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提供保证。 |
| 来源: 本网 |
| 县将开展再加工纤维和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
2011年6月3日 9:46:17 浦江新闻网 |
| 6月2日,记者从劣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获悉,自即日起至12月底止,全县范围内将开展再加工纤维和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副县长张群环及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此次整治重点为全县范围内再加工纤维、絮用纤维制品的生产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整治行动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为:坚决取缔利用脱色漂白工艺生产再加工纤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打击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使用禁用原料或限用原料、以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冒充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不依法履行进货验收义务以及在加工纤维中掺入禁用原料、在再加工纤维加工中脱色漂白、不按规定标注警示语或其它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打击经销、运输使用禁用原料或限用原料、以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冒充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 张群环指出,一是思想上要统一。认清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会后马上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整治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层层落实工作。二是行动上要有力。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及时沟通,并与当前开展的消防安全、违章建房等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态度上要坚决。坚持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坚决杜绝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损坏浦江产品质量形象案件的发生。四是氛围上要引导。做好宣传,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专项整治工作环境的舆论气氛。 |
| 来源: 今日浦江 作者: 朱舒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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