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财会退税

标题: 我县提高养老金待遇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北丐洪七公    时间: 2011-9-28 13:32:08     标题: 我县提高养老金待遇标准

我县提高养老金待遇标准
2011-9-28 11:07:37

  201171日起,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0元调整为70元。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原则,从201171日起,增设16年及以上缴费年限养老金计发标准,对缴费16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16年起按5/年计发。从201141日起,对我县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人每月给予30元的高龄补贴。
(张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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