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停止执行 |
2008年05月28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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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据了解,1999年7月1日,为扩大吸引外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使用国产设备,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2008〕52号 |
成文日期:2008-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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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就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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