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财会退税

标题: 每月一提醒【201303】 [打印本页]

作者: 北丐洪七公    时间: 2013-3-2 13:48:50     标题: 每月一提醒【201303】

每月一提醒【201303】

来源:日期:2013-03-01

《“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税负申报表》每月照报

1、跨年度红冲时,负数冲减后,重新输入正确的数据时,所属期标识要修改为报关单上出口日期的年份(下图中红色框中所示)。例如出口日期为2012年10月20日的报关单,红冲后重新输入正确的数据时所属期标识要修改为2012。并且汇率也要用报关单出口日期所属月份的汇率。

2请各外(工)贸商业企业注意,在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前,先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交由管理三科审核盖章。

提醒办理变更的出口企业:在国税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务必到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8181032),

特别提醒:如要变更出口退税开户银行及帐号的,在国税征收大厅和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完成后,还要持退税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户行、企业、国税公章)到人民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以防退税款办理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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