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改革启动
发布时间:2015-09-22 |
近日,我县出台《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等事项的通知》,标志着不动产登记改革启动。 据了解,我县不动产登记主要涵盖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分别由县国土局负责土地登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登记、县农业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县林业局负责林地登记。改革后这些分属于不同部门的职责将全部整合到国土局,成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负责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不动产具体登记工作。我县将坚持统一登记、便民利民、平稳过渡、信息共享四大原则,统一窗口设置,规范业务标准,优化业务流程,最终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等“四统一”,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为企业和群众减负。 目前,我县现有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依然合法有效,不影响使用。在不动产登记工作推开后,逐步完成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整理、完善和替换,充分保障各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衔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自2014年起给予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后,改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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