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财会退税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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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丐洪七公
时间:
2021-12-11 16:15:43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
成文日期:2021-12-7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2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1月19日
。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2月23日
。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4月20日
。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5月19日
。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6月20日
。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9月20日
。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
10月25日
。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1年12月7日
作者:
北丐洪七公
时间:
2022-1-17 10:18:36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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