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照通告
来源: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7-19 9:30:1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以及《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如期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县所有未换发的旧版营业执照(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有效日期截止2017年12月31日。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必须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方可办理相关业务。请广大企业主尽早前往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县仙华路68号二楼;咨询电话:84115305)办理营业执照更换手续。
特此通告!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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