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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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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0:37: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开展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浙财会字〔2008〕135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年满18周岁,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组织考试机构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
   三、部分考试科目的免试条件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的期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两门科目,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1.2009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考试费用集中收取在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分解到各市的指定账户。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省级单位人员以及在杭部属院校、省教育厅直管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由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组织报名。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及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应在考试报名前,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具体办法。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杭州市除外),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杭州市的网上报名工作,由杭州市财政局单独组织,详情请登录杭州财税网(网址:http://www.hzft.gov.cn)了解。
    2.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20-28日
    3.收费方式采用工商银行网上交费(除杭州市财政局组织的网上报名外),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及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
    4.由于今年首次实行全省网络报名,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同时应至少设立一个自助报名点,并配专用设备、专人辅导,以确保网络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5.各市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应及时做好试卷需求量的统计工作,并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及试卷需求量统计表》(见附件1)报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李雪萍;联系电话:0571-87057667。
    6.已在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于考试前10天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9年4月12日
    上午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14:00-16:00    会计基础
    六、考试辅导教材
    为便于考生全面系统了解掌握财政部2008年6月新发布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大纲的基本内容,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有关辅导教材。考生可在网络报名的同时自主选择,确定是否需要订购相关考试辅导教材。
    七、考试收费
    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八、考试题型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3种。
    九、试卷印发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统一印刷。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及答题卡,领发时间另行通知。
    十、阅卷及考试成绩的核定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阅卷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各市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应按省财政厅的要求将答题卡及相应的数据送达指定地点。阅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阅卷工作结束后,由省财政厅确定合格标准,核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并将各地考试人员的成绩和合格人员的名单一并通知各地。各地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在接到省财政厅通知后,应及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分别核发合格证书。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该科目成绩合格,发给单科合格证书(该单科合格证书在申领证时,与有效文凭同时使用才有效)。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目的,必须两科同时合格方可发给全科合格证书。上述单科合格证书或者全科合格证书有效期均为两年。
    十一、工作要求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7项规定的通知》(浙财会字〔2003〕34号)的规定,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严格执行考务规则,严肃考风,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市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在2009年3月底前,将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情况表(附件2)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1.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及试卷需求量统计表(略)
        2.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情况表(略)


浙江省财政厅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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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0:54:38 |只看该作者
今年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几大注意事项:


一、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杭州市除外),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要进行网上报名,还要进行网上交费!(估计要去开通网上银行)

二、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20-28日

三、已在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于考试前10天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也是要在考试前10天在网上下载打印

四、考试时间为200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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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1 10:58:27 |只看该作者
现在进入是这样的,提示未开始!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未开始)  
网上报名为浙江省各县市区(不含杭州、宁波)的考生。杭州市属县市区考生请登录kj.hzft.gov.cn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未开始)
网上报名为浙江省各县市区(不含杭州、宁波)的考生。杭州市属县市区考生请登录kj.hz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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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9 13:16:14 |只看该作者
关于2009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18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浙财会字〔2008〕135号),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等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年满18周岁,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组织考试机构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
    三、部分考试科目的免试条件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的期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两门科目,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报名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20-28日。
    五、考试报名办法
    1.2009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省级单位人员以及在杭部属院校、省教育厅直管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由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组织报名。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杭州市除外),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请考生遵循就近原则,选择当地考点参加考试。
    杭州市的网上报名工作,由杭州市财政局单独组织,详情请登录杭州财税网(网址:http://www.hzft.gov.cn)了解。
    2.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9:00––12月28日24:00,期间实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服务。
    3.为确保网络报名工作顺利实施,全省各县(市、区)财政部门都设立了自助报名点,并配有专用设备、专人辅导。在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期间内,对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考生,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既可通过电话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得到帮助,也可就近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设置的自助报名点,由工作人员辅导报名。
    4.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确认本人符合基本报考条件。
    5.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主页,首先阅读 《报考人员必读》,在对《网上报名协议》表示同意后,再根据提示,进入“注册窗口”进行注册工作。通过准确录入姓名、18位身份证号 、酌情选择报名管理部门(考试所在地)来注册自己的登录信息(包括登录名和密码),考生可使用本人的登录信息按提示进行报名操作。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6.已在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于考试前10天内(2009年4月2-11日),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凭身份证到网上报名时注册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的自助报名点协助打印。
    7.收费方式采用工商银行网上交费(除杭州市财政局组织的网上报名外),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及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
    8.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不再统一提供非税收入票据。考生需要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于2009年2月2-28日,在正常工作日内,到网上报名时注册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9年4月12日。
    上午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14:00-16:00    会计基础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为便于考生全面系统了解掌握2008年6月财政部新发布的考试大纲的基本内容,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一套辅导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均含习题),考生可在网络报名的同时自主选择,确定是否需要订购相关考试辅导教材。
    考试辅导教材预计在2009年1月中旬到达。为方便领取,考生可自愿选择快递公司直接送达(仅限浙江省境内),也可到网上报名时注册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领取。
    八、考试收费
    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九、考试题型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3种。
    十、成绩查询
    2009年4月30日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十一、考试合格证书打印
    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可在网上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同时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的考生,只有两门科目同时合格,系统才会打印全科合格证书。如有困难,考生可凭身份证到网上报名时注册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的自助报名点协助打印。

浙江省财政厅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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