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浙江兰塘纸业有限公司等企业
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浦政办发[2005]18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各企业工伤保险费收支比率、工伤事故发生率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浙江兰塘纸业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予以调整,调整后的费率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上浮到缴费工资总额2.0%的企业,共1家
浙江兰塘纸业有限公司
二、调整上浮到缴费工资总额1.5%的企业,共19家
星辰化纤有限公司
浦江凯乐针刺棉有限公司
浦江县三和塑料有限公司
浙江浦江盛赢纺织有限公司
浦江县申化有限公司
浦江大地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浦江县伟航有色金属压铸厂
浦江县时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浦江县宏利纺织有限公司
浦江县联宇同展有限公司
浦江诺华筛网有限公司
浦江县白马台板厂
浦江县启明星灯饰厂
浦江县星火矿用开关有限公司
浦江恒泰铁皮有限公司
浙江华天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浦江金灯锁业有限公司
浦江红卫吸塑厂
浦江县博大工贸有限公司
三、调整恢复到缴费工资总额1.0%的企业,共11家
浙江浦江红欣纺织有限公司
浦江县三振化纤有限公司
浦江县梅花锁业集团有限公司
浦江县印刷三厂
浙江恒泰科技有限公司
浦江华昌台板有限公司
浦江三建工具有限公司
浦江县万家红红木家具厂
浦江县中堂五金有限公司
浦江县富源化纤厂
浦江亚环锁业有限公司
浦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201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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