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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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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2 12:15: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的通知
www.zjport.gov.cn      编辑时间: 2009.03.12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有关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外汇年检工作的几点注意事项:
    一、自2009年起,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外汇年检时,只需按要求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或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填报提交其截至年检期末最新的外汇收支情况即可,无需再全面填报提交其以往外汇业务的详细信息和情况。考虑到整理与汇总相关数据信息的时间需求,外商投资企业可自2009年3月15日起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外汇年检材料。
    二、参加外汇年检时,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完整、准确地填列《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加盖本企业公章后,连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审核出具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一并提交所在地外汇局。同时,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由互联网登录系统,直接通过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的电子数据(无需再借助移动存储介质),并保证所提交的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对应内容严格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电子数据网上报送软件将于2009年3月15日左右开通,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SAFESVC.GOV.CN]提供下载,敬请关注)。
    三、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时参加包括外汇年检在内的联合年检如实申报年检信息。对于应当参加外汇年检而未参检的外商投资企业,系统会将其业务状态标记为“未参检”状态。由于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均需通过系统办理,“未参检”状态将影响该企业在年检期结束后包括账户开立与使用、业务核准及备案等各类后续外汇业务的正常办理。

《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的电子表格及填表说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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