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提醒【201211】
来源: 日期:2012-11-01
《“免抵退”税企业增值税税负申报表》每月照报
1、 本月退免税申报期限:2012年11月15日。
2、 2012年11月9-10日将举办出口退税业务培训,详情请见本栏《关于出口退税业务培训的通知》。
3、《浦江县国税局出口货物退免税办税员管理办法》已公布执行,本月填报《浦江县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登记表》。
4、上月通知提醒的有关内容如有不清楚的还请详细阅读。
提醒办理变更的出口企业:在国税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务必到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8181032),
特别提醒:如要变更出口退税开户银行及帐号的,在国税征收大厅和国税退税部门410办公室办理完成后,还要持退税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开户行、企业、国税公章)到人民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以防退税款办理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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