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水晶烫钻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管理的通知 2008-11-19 10:01:27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3 文字大小:【大】【中】【小】
浦江县国家税务局 关于规范水晶烫钻行业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管理的通知
通过对水晶烫钻行业的走访摸底和实地调查,到2008年9月底止,该行业已向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户数为260余户;纳入增值税管理的户数为70户(包括一般纳税人),1至9月份申报应税销售收入9916938.39元,应纳税额606135.04元。其中,零税款的27户。说明该行业存在较为严重的漏征漏管和税负不公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水晶烫钻行业日常税收管理,减少国家税款流失,促进水晶烫钻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加强水晶烫钻行业增值税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日常管理行为
(一)规范税务登记管理
水晶烫钻行业纳税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凡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税源管理二科应做好催办工作和违法违章的处理处罚工作。
(二)规范定额管理
对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但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凡2008年度已核定定额的纳税人,如其核定的定额×(1+20%)<本通知所确定的监控指标值的,税源管理二科应通知纳税人自行补缴少缴的税款,所补缴的税款不得低于监控指标值。
(三)规范账簿凭证管理
对达到《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按征管法的规定依法自行建账或依法委托代理记账。
(四)实行“以设备控销”管理办法
从事水晶烫钻行业生产的纳税人,其主要机器设备是镀膜机,多数企业镀膜机的规模为1-2台,机器设备的直径从1米到2米不等,其中,以1.2米的占多数。经测算,提出该行业每台设备的年应税销售额和年应纳税额的监控指标值如下:
真空镀膜机直径
| 年应申报销售额
| 年应纳税额
| 1米(不含)以下
| 30万元
| 1.8万元
| 1米-1.2(含)
| 40万元
| 2.4万元
| 1.2-1.8(含)
| 50万元
| 3.0万元
| 1.8米以上
| 60万元
| 3.6万元
| 凡查账征收的纳税人,申报的应税销售额和年应纳税额低于以上监控指标值的,税源管理二科应督促纳税人自查自报,补缴少缴的税款,具体办法参照《浦江县国家税务局“以耗控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工作
税源管理二科11月份开展一次水晶烫钻行业漏征漏管户专项清理工作。清理时要求实地调查核实清楚机器设备情况、生产人员情况、用电情况等。凡在清理中发现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但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未依法缴纳税款的,应根据征管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依法征管是国税部门的神圣职责。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征管一线的同志,要从规范执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认识规范和加强水晶烫钻行业税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加强水晶烫钻行业税收管理为契机,使整个水晶行业税源管理这一难题有所突破,以实际行动巩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成果。
(二)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税源管理二科是规范水晶烫钻行业税收管理的主要责任科室。要克服畏难情绪,严格按照县局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推诿拖延。税源管理一科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牵头部门,要做好工作中的指导、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在规范管理过程中发现纳税人不缴少缴税款,涉嫌偷税的,应移送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应迅速及时组织力量依法严肃查处。
(三)循序渐进、务求实效
根据水晶烫钻行业不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首先是做好园区内已清理但存在未缴少缴税款户的处理和税款追缴工作,此项工作仍由原园区清理问题处理组负责处理;二是已纳入税源管理,但申报缴纳税款(包括定期定额户、查账征收户)低于监控指标值的,由各管理员负责进行税款催缴;三是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
(四)公平公正、接受监督
1、这次清理的所属期间暂定为2008年1月-2008年9月。对在上述期间内中途开业的,须要求纳税户提供购入机器设备的发票原件和机器设备耗用电费起始时间的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按照实际的生产经营时间计算应补缴的税款。对不能提供上述依据的一律从2008年1月份起开始计算。
2、对园区已清理户和已纳入管理户的处理工作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
3、11月5日前将水晶烫钻行业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已缴纳税款户的纳税情况通过适当的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11月20日前完成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和后续问题的处理工作。
5、为严肃工作纪律,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水晶烫钻行业税收管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对在此次清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县局将按规定予以嘉奖;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由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查处。 6、税源管理二科在11月底前将水晶烫钻行业规范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书面报送县局税源管理一体化办公室。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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