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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意外调高 是网友的胜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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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8:06: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个税起征点意外调高 是网友的胜利?

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11年06月30日 17:38 中金在线/财经编辑部 


  


  路透社:中国个税起征点意外调高至3,500元

  * 人大最终通过个税起征点为每月3,500元

  * 原草案方案为由2,000元提升至3,000元

  * 个税听取民意改革胜利的一小步

  中国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周四终于在听取民意中迈出胜利一小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起征点由每月2,000元人民币意外上调至3,500元,而不是此前草案中讨论的3,000元.

  就在本周一,草案讨论中提到超额累进税率中第一级由5%降低到3%,已被视为是对超过23万条民意的回应,而最终将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显然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

  "确实没想到,因为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已经将纳税人群比例由28%下降到12%左右,没想到提高到3,500元."一位财税部门的官员称.

  他进一步指出,人大是立法机构,尽管财政部此前对个税改革作了详细说明,但从最终结果看应该是民意获胜,现在的结果应该是各方都比较满意的.

  另一位财税部门官员亦称,此次民众对个税反应如此强烈也突现对收入分配不公的不满,而个税只是作为调节收入的一个工具,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各方都有所让步和妥协的结果,"如果再通不过,继续讨论下去,管理层年初对百姓的承诺就很难实现."

  中国人大网此前公布,针对个税修正案中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的网上调查显示,有逾八成反对或要求修改.

  财政部此前表示,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既考虑了当前居民消费性支出情况,也考虑了今後几年居民消费性支出的增长情况.调整後,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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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8:08:11 |只看该作者
街访:个税起征点调整 市民多称利好

  【新民网·独家报道】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调至3500元。新民网记者街访中发现,几乎所有受访市民都表示,个税起征点调高是利好消息,但期望今后能再做调整。

  街访中,多位市民都表示十分关注此次个税调整,并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网络、获知了最终调整方案。对3500元的标准,不少市民都表示,是个利好消息。

  但不少受访市民亦表示,仍希望今后个税征收标准能在3500元的基础上再做些调高,或是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所得税。(新民网记者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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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8:09:22 |只看该作者
 专家:个税起征点提至3500主要考虑民众呼声

  中新网6月30日电 (财经频道 王晔君) 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贸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专访时表示,个税起征点提至3500元主要是考虑民众呼声。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社科院财贸所财贸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表示,这次个税起征点提升至3500元,主要考虑个税征求意见中民众的呼声。

  对于"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超额累进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杨志勇表示,第1级税率降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工薪层的可支配收入,减轻税负压力,但由于调整较小,影响有限。

  个税改革背景

  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草案)》。

  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未对草案进行表决,将汇总相关意见修改草案后,进入二审阶段。

  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参与热情极高,截至5月31日,中国人大网共收到82707位网民提出的237684条意见,创下了我国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而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就是个税起征点。(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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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8:09:48 |只看该作者
 苏海南:个税免征额提高到3500元兼顾物价上涨和民意

  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对凤凰网财经表示,个税税免征额上调到3500元兼顾了物价上涨的压力和民意,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苏海南表示个税改革和收入分配的调整不仅仅依靠个税起征点的上调,一审的3000元免征额在总体上也可以接受,现在物价上涨的压力比较大,民间上调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强烈,二审上调到3500元起征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苏海南认为未来个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调低税率,扩大税差。个税的主要征收对象应该是真正的高收入者,而不是针对一般的工薪阶层。他认为以后可以逐步转向根据家庭人均收入方向征税,建立综合和分向的个税征收体制。

  本次个税免征额的调整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2006年,免征额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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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8:10:08 |只看该作者
  贾康:个税3500元免征对低端收入者减税力度加大

  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凤凰网财经表示,个税免征额提高到3500元以及一级税率降为3%,减税力度明显,是全国人大顺应公众意见的体现。

  贾康表示虽然此前各方对于个税免征额的起点多有争议,但这次全国人大经过综合考量将免征额提高到3500元,再加上一级税率从5%降为3%,对于低端收入群体的减税力度比较大,体现了立法机关对公众意见的尊重。

  资料显示,本次个税免征额的调整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2006年,免征额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

  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贾康表示个税免征额的调整可以考虑和物价联动,不要搞一刀切。"比如说可以每三年调整一次起征点,如果经过一个立法程序认定这一办法可行,就可以常规化地根据物价情况,每隔一段时间调整一次起征点,这样关于起征点的各种争论也会减少。 "贾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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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8:10:29 |只看该作者
 叶青:个税免征额上调归功于网民呼吁和83%反对票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本次个税免征额得以上调归功于网民的呼吁和83%反对票。

  叶青透露他终身难忘经历此次激烈的人民大会堂个税之争,在审议过程中与会的代表们分为三派:一派是通过3000的修改稿;另一派主张再审议表决;第三派建议直接提高免征额。最后经过高层会议形成了3500元免征的结果。

  叶青表示,虽然自己提的建议虽然是个税免征额4000元,但面对这一结果也知足了。他表示23万条各级民众的建议,个税免征额得以提高了500,十分不容易。希望这一事件"成为各级听证会、座谈会的典范。"

  "让我们共同推进财政公开民主。" 叶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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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睿鸫:个税起征点提高是一次税收民主演练

  【新民网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今年4月,国务院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新华网》6月30日)

  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可谓一波三折。尽管此前个税一审草案征得创纪录的23万多条社会意见,其中赞成30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的意见只占15%,但是,遗憾的是,二审草案还是按照政府部门提议的3000元起征,公众的意见没有完全体现出来。

  如今,个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虽然仍有人不会很满意,但是,毕竟契合了大部分纳税人的意愿,更为重要的是,也是税收民主的一次精彩演练。

  所谓税收民主,就是指政府一切征税活动,需要最严格的民主控制和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以使民众的意愿能够真正地约束征税权,使税收不至于违背民众的意愿,而变成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工具。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税收民主已成为政府的自觉行动。人民代表或议员可以代表人民与政府协商,对每一项税收,包括涉及到税额和税率等问题,甚至于征收或废止某一税种,都要进行充分博弈,各利益主体进行充分讨论和议价,任何一方都没有单方面定价的特权。而且,纳税人和人民代表还可以根据政府服务质量的好坏,来议定具体的纳税额。

  在国内,税收民主仍处于萌芽状态,无论是开征一个新税种,还是调整税负,大都把广大纳税人拒之门外。我国现行税收行政法规大约有30部,有关税收的部门规章有50部,其中,经人大立法的只有《税收征收管理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三部法律,有相当数量的税收行政法规、规章尚未得到法律授权,而由国务院,甚至部委自行决定。

  放眼过去和现在,税收民主的缺憾始终伴随着普通老百姓。比如发生在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宣布上调印花税至3‰的决定,导致了国内股市的狂跌,而此次印花税的调整,开征前,即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提前打个招呼,更遑论征求股民们的意见和建议;还有,现在正在热议的房产税,从酝酿、动议再到重庆、上海的试点运行,不管是征收对象、税率、纳税评估等,还是其它事关纳税人税收负担的重要征收环节,都是国家职能部门和一些专家,独自操作,闭门作业。

  值得欣慰的是,全国人大为利益相关方,尤其给广大民众提供了一个博弈平台。而此次个税所得税法草案,不仅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而且还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为利益相关方提供了一个能充分表达意见的平台。尤其是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这不仅是保障税法公正公平的前提,而且也为我国税收民主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

  税收民主原则,是现代税收制度最为基本的原则。因此,我觉得,个人所税法修改只是税收民主一次精彩演练,税收民主在我国只是开始,一下子彻底改变政府主导的征税模式,仍然会很吃力,但是,随着民主意识的日益增强,我相信,在国内尽早建立健全税收民主这一税收"精髓",会变得指日可待。(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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