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 ||||||||||||||||||||||||||||||||||||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决定,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按省财政厅、省人事厅浙财会字[2008]1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属地管理,在本市报名的考生必须持有我市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初级资格: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中级资格: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满一定会计工作年限(大专5年,本科4年,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08年12月底)。 二、报名时间: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8日。 三、报名方法:今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收费方式: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按每科40元标准收取。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及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收费方式采用工商银行网上交费。 五、自助报名点:自助报名点是为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场所。需要的考生可按从业资格证上的发证机关到下列地点上网报名。
六、需要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请到各自助报名点报名培训。 七、未尽事宜,请登陆金华市财政局网站(www.jhcs.gov.cn)通知公告栏中查询。 附件:1、金华市财政局通知文件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人事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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