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负率的基本公式 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注:增值税税负率,因为各企业期初期末存货的变化,没有可比性,不宜作为评估的指标。 (二)有出口业务企业的税负率 税负率=[(应税货物销售额×适用税率+“免、抵、退”货物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金]÷(应税货物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注:因征退税率差引起的进项转出需还原计入进项税金。 出口企业税负率的简易计算: 税负率=(应纳税额+免抵税额)÷(应税货物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注:由于免抵税额是按单证收齐参与免抵退计算的出口销售产生,与当期“免、抵、退”货物销售额不成配比,此公式计算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考虑存货影响 1、增加模拟应纳增值税=(期末存货-期初存货)×(1+该企业平均销售毛利率)×主要产品适用税率 2、增加模拟销售额=(期末存货-期初存货)×(1+该企业平均销售毛利率) (四)考虑进料加工影响 增加模拟进项税额=进料加工购进免税金额×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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