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
浦地税政〔2011〕5号 关于印发《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涉税科室、局(分局)、中心: 根据省、市局工作计划,现将《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主题词:个人所得税 纳税申报 通知 浦江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1年1月28日印发 浦江县地方税务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 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切实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以下简称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2、申报资料领取。12万纳税申报表已公布于浦江财税网(网站地址:http://www.pjcs.gov.cn/),由各纳税人在下载中心—税务下载中自行下载《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表格,也可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制定工作计划。直属分局应制订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4月15日前,直属分局应对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向县局报送相关资料。
对查出可能达到申报条件但未申报以及申报收入偏低等情形的纳税人,通过约谈方式提醒申报。约谈结束后,县局将对扣缴单位和个人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及时解决自行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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