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会〔2011〕39号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3日 | | | 9∶00—11∶30 | 经济法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基本条件 | 档次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 级 资 格 | 高中毕业 |
中 级 资 格 |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
说 明
一、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既包括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学历,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
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公布报名日期、报名办法及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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